关于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自主招聘)的补充公告
本次公告规定的“招聘条件”中的第16点:“定向招聘“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”的岗位,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,经组织批准退出(不含辞退、开除)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,且安置地、户籍地或生源地为盘州市的人员报考”。经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研究决定,将安置地、户籍地或生源地放宽至全国。
特此公告
(联系电话:0858-3635540)
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
2026年2月6日